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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

“福企”11条申请指引

申请步骤

1、除区政府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户租金减免支持、区股份合作公司支持和服务支持外,申请单位可登录福田区企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http://qfzx.szft.gov.cn)进行项目申报。

 

(识别二维码进入福田区企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2、新用户点击页面右上角进行注册操作,此前已在产业资金网注册的企业用户无需注册,直接沿用帐号密码或者通过手机与短信验证码即可登录。

3、点击在页面首行项目申报中的项目列表,出现福企十一条栏目,点击在线申报进入填报界面,完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操作。

4、点击在页面首行政策导航中的申请指南,点击福企十一条申请指南,按照项目的要求准备其他申报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扫描上传(文档总量控制在20M以内)。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保持一致。

5、在线打印纸质材料(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指定窗口,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合订成册后必须盖骑缝章。

6、递交材料地点: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窗口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一、租金减免支持

1、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减租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50%。区政府物业可向区物业中心申请,电话:区物业中心83871232;区属国企物业可向区属国企申请,电话:区财政局82917514。

2、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租,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电话:区集体署83073603。

3、商业街区、综合体业主单位:(1)减免租金1个月内的,按减免租金30%支持,最高100万元;(2)减免租金超出1个月的,第1个月按减免租金30%支持,超出第1个月的部分按减免租金规模分档次支持,最高200万元。电话:区工信局82918333-2612。产业园区业主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按实际减租规模,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电话:区发改局82917655,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商业街区、综合体业主单位2020-02-20至2020-07-31,产业园区业主单位2020-03-01至2020-07-31。

二、生产经营支持

1、对2020年1-6月的营业收入或综合贡献同比增长达到5%或以上,或在2020年7月前入库纳统或2020年1-6月综合贡献累计达到100万元的法律、财税、管理与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评估评价、人力资源、会展业以及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生活服务等商务和居民服务业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的,最高100万元支持。电话:区发改局82917655,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6-01至2020-09-30。

2、规模以上的中小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实现正增长,最高30万元支持。电话:区科创局82913609,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6-01至2020-09-01。

3、纳入福田区商业统计的批发、零售、餐饮行业民营中小企业,按1-7月期间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长情况,分档次最高30万元支持。电话:区工信局82918333-2612或2625,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8-01至2020-10-31。

4、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的文体旅游业企业,按2020年一季度及上半年营业收入(销售额)同比增长情况,分档次最高20万元支持。电话:区文广旅体局83073623,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7-01至2020-09-01。

5、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中小型工业企业,按2020年度1-7月工业产值及增长率,分档次最高30万元支持。电话:区工信局82918333-2636,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8-01至2020-10-31。

6、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非公中小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以及技术合同,分档给予合同金额0.3‰-1‰的一次性支持。电话:区财政局82918405,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4-20至2020-07-31。

三、贷款贴息支持

在福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在地经营民营中小企业(金融业除外),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在深分支机构和关键环节的微型企业,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获得新增贷款或展期的企业(机构),支持其任意一笔借款付息状态处于正常状态的贷款。2019年在福田区纳税额20万元以下,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最高10万元贴息;2019年在福田区纳税额20万元以上,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最高20万元贴息。电话: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8-01至2020-09-30。

四、融资支持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新增贷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的,对贷款规模或贷款户数前10的金融机构,在综合贡献奖励支持金额基础上叠加50%奖励支持。该资金用于公司员工居住补贴。电话:区金融工作局82918333-0736,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2-20至2020-08-20。

五、贷款保证保险支持

辖区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企业或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辖区企业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对发生的实际风险按最高50%的额度,最高200万元支持。电话:区金融局82918333-0736,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2-20至2020-08-20。

六、核心人才支持

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电话:区科创局82918756,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4-01至2020-08-31。

七、攻关项目支持

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200万元。电话:区科创局82913609,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3-01至2020-09-01。

八、劳动用工支持

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以2020年1月的数据为基数,核查2020年3月参保人数,分不裁员和少裁员进行支持。1.不裁员,按3月社保支出的25%支持,社保补贴500元/人,最高20万元;2.少裁员,(3月份参保人数与1月相差在3%以内的企业),按3月社保支出的15%支持,社保补贴300元/人,最高15万元。电话: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4-01至2020-07-31。

九、招工支持

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在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提供招聘、职业介绍服务,新招聘员工连续缴交社保2个月以上,累计招聘30人以上(含30人),一次性补贴5万元,每新增1人补贴500元,累计一次性补贴不超过30万元。电话:区人力资源局83456487,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受理时间:2020-04-01至2020-10-31。

十、服务支持

1、企业开具“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不需要到现场提交材料,证明文件采取邮寄方式。请有需要的企业:(1)加入QQ群930512355,(2)使用企业端或PC端http://www.rzccpit.com,

 

(识别二维码进入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

 

3)手机端APP“贸促行”发送申请。电话:深圳市贸促委商事认证中心82186871、88101353、82250545、88101185、。

2、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3340148。

十一、叠加配套支持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电话: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82925718,82925728。

深圳市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申请指引

一、强化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的服务

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购买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建立防疫物资临时收储制度,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对定点收治医院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对重点“菜篮子”经营企业保供稳价进行临时性补贴。申报入口:根据名录主动服务企业,无需申报。咨询电话:市市场监管局83070503,;83070530,)。

申报入口:http://wb.gxj.sz.gov.cn/#/

 

(识别二维码进入申报入口)

 

咨询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8101037,

二、减免物业租金

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申报入口:根据收租名录主动服务企业,无需申报。咨询电话:租用国企物业的,拨打该国企的咨询服务电话。租用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咨询市科技创新委:88102124,)。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申报入口:根据收租名录主动服务企业或家庭(个人),无需申报。咨询电话:市住建局 83213637,)。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

三、依法依规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延期缴纳和医保待遇享受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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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
https://sipub.sz.gov.cn/hsoms/

 

(识别二维码进入申报入口)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8123058

四、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操作指南网址:《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缓缴业务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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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降低缴存比例业务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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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入口网址:http://gjj.sz.gov.cn/

 

(识别二维码进入在线办理入口)

 

咨询电话:市住建局 23958391,

五、返还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费

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返还6个月的城镇污水处理费。申报入口:企业可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咨询,由水务集团客服进行后台处理,并通过电话反馈结果。咨询电话:深水集团客服热线 82137777

六、减轻工商企业用电成本

免除全市工商企业2月份当月缴交两部制电费中的基本电费。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关于免收2020年2月工商企业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费部分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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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根据名录主动服务企业,无需申报。咨询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8127113

七、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

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入口:根据企业名录主动服务企业,无需申报。咨询电话:深圳市税务局 83876286, )

操作指南网址:《面对疫情纳税人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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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beforeLogin/indexBefore/pag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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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办税”进行办理。咨询电话:深圳市税务局 83876286,

八、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积极运用再贷款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提供利率优惠的信贷支持,申报入口:名单制管理,由银行与名单内企业对接,无需申报(2月29日名单已截止申报)。咨询电话: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88125520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5590240-406,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受益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对各商业银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风险损失补偿比例上限由50%提高到80%。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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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减免30%(申报入口:由企业自行向政策性担保机构申请。咨询电话: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82857715;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86971835)。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全年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申报入口:疫情期间,再担保体系内的成员担保机构或银行申报的再担保项目均可享受,无需申请。咨询电话:市财政局 83514263, )。

十、加大产业资金倾斜支持

全市产业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划拨10%的市级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贷款贴息,对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并已获得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且在建设期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向资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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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由银行自行提供目录进行补偿。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zcfgjzcjd/gygh/202002/t20200229_190332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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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83699826,

十一、进一步释放“四个千亿”政策红利

用好发债增信资金,为参与防疫或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融资支持(申报入口:企业自行联系高新投或担保集团进行申请。

http://zxqyj.sz.gov.cn/zwgk/zfxxgkml/tzgg/202002/t20200227_190302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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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82857715;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86971835)。

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可对因疫情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并实行利率优惠。

操作指南网址:《关于开展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短期流动性资金支持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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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企业自行联系高新投或担保集团进行申请。

http://zxqyj.sz.gov.cn/zwgk/zfxxgkml/tzgg/202002/t20200227_190302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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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保障支持

加大巡游出租车一线驾驶员政府临时补贴力度,放宽现有每月每车1000元政府临时补贴的考核标准(申报入口:巡游出租车运营企业在补贴系统中照常申报,市交通运输局将放宽补贴考核标准。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 83799027,)。

设立驾驶员出车奖励机制,运营里程及时间达到标准的,给予当日50元奖励,奖励政策暂定执行两个月。

操作指南网址:《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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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暂定由出租车协会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复审。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批通过后,出租车协会出具拨付奖励请示、收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将奖励拨付至出租车协会驾驶员临时补贴专用账户。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 83799027,

鼓励出租车运营企业给予驾驶员合理的租金减免,给予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的企业对应的出租车经营权延期奖励(申报入口:无需申报。咨询电话:市交通运输局83799027,)。鼓励网约车平台对驾驶员给予一定经济援助、奖励。

十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操作指南网址:《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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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
http://hrss.sz.gov.cn/sz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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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左下角“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办理。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8125372

对生产经营困难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予以返还。

操作指南网址:《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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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企业向参保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受影响企业”认定。认定后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左下角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办理。

申报网址:
http://hrss.sz.gov.cn/szsi/

 

(识别二维码进入申报网址)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8125372

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的50%补贴企业。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领援企稳岗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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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1).企业在社会统一用户管理系统进行“单位注册立户”:

https://sipub.sz.gov.cn/suum/goLoginNew.do

 

(识别二维码进入申报入口)

 

(2).注册立户的企业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进行补贴申报:

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

 

(识别二维码进入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8123056

十四、实施灵活用工政策

允许企业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平衡目前在岗工作人员和无法正常返岗人员的总体工作时间。

十五、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

对2020年内根据岗位需要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适岗培训补贴由每人最高900元提高至1500元。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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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企业登录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右方“企业用户登录”,登录后按实际参加培训员工人数和学时申请补贴。

https://hrsspub.sz.gov.cn/ostoss/loginPage.jsp

 

(识别二维码进入申报入口)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8123169、88128370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由平均每人1400元提高到2000元。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按程序审定后将于近期公布。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8123169、88128370

十六、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障

加强线上客户服务,开辟定损核赔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理赔条件,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

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

物业服务企业在管项目的项目管理部,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人员排查、信息登记、隔离人员服务等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为所管项目提供了物业管理区域清洁消杀、封闭式管理等疫情防控服务,按照0.5元/m²·月的标准,发放两个月的财政补助。

操作指南网址:《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服务财政补助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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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关注物业监管平台的微信公众号“深圳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在公众号菜单“物业监管”,点击 “疫情防控补贴”模块,注册账号后按照《物业监管平台疫情防控补贴申请模块操作手册》进行填报。

咨询电话:市住建局 83780012,

深圳医保三大锦囊18招惠企助力复工复产

一、企业缴费篇。

1、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由6%降为5%,执行至2021年4月。

2、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保部门报备后,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3、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参保的,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为职工补缴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时间段的企业医疗保险费,补缴医疗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4、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调高缴费工资的,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补足职工医疗保险费,补足医疗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5、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停缴且已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向社保机构申请对需要停缴的职工退费。如职工退费所属时段已享受医保待遇的,则不予退费。

6、企业可通过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助办理参保登记、缴费、险种变更、调整缴费工资、延缴报备、停保、生育津贴申领等业务。

二、职工待遇篇。

7、企业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视为连续参保时间,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8、企业受疫情影响并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保部门申请了医疗报销费延缴报备的,其职工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直接刷卡记账。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9、企业受疫情影响,但未申请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且未托收到账的,其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先行垫付,企业补缴后职工个人可凭票据等相关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或到深圳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10、医疗和生育费用现金报销业务已进驻深圳市74个街道和6个区的行政服务大厅实现综合受理。在2019年产生的医疗和生育费用的参保人,可持票据等资料在疫情结束后的1年内申请费用报销。

11、参保人可通过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也可通过“i深圳”APP、“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变更绑定社康点、绑定个人账户家庭通道等医保业务。参保人还可通过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现就医挂号、缴费和购药等环节的医保移动支付。

12、实施“长处方”记账和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三个月。

三、新冠肺炎篇。

13、企业职工属于新冠肺炎筛查对象,由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门诊筛查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门诊筛查的医疗费用(含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筛查、胸部CT筛查及基础性检查),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财政资金按规定分担。

14、深圳市医保参保人确认疑似和确诊患者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其门急诊、留观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照深圳市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比例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安排;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安排。

 

陕西省榆林市批发市场一览表:

1.古城建材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榆阳镇长城南路21号

2.建榆路建材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建榆路与青山西路交叉口西南150米

3.榆林市景泰五金机电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第十三小学向西100米

4.农贸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榆阳镇三街长安南路

5.沙河口农贸建材大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福田路东150米

6.五金机电劳保水暖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榆阳镇北岳庙西包公路君岳华府附近

7.五金机电家电灯具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滨河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北150米

8.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柳营西路

9.义乌小商品城(新建北路店)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242号

10.广榆建材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长安路12号附近

11.榆林天辰百货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榆阳镇长城北路北站

12.榆林市工程机械综合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上郡南路榆天化文化中心北400米附近

13.城北建材综合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榆阳镇长城北路

14.麻地湾综合建材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麻地湾路东200米

15.府谷建材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府谷县柴家沟路东100米

16.榆林市万有粮油批发中心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榆补路南50米

17.榆林石材城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石材城(苏庄则建材市场西)

18.荣昌建材综合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上郡南路尤家湾村

19.新古城家具批发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芹涧北路

20.新村大型建材综合市场 地址:榆林市神木市神柳路东100米

21.沙河口花卉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福田路东100米

22.水龙建材市场 地址:榆林市神木市铧山路1号

23.时利和农贸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环城北路榆溪河大桥与麻地湾路交叉口东北角

24.定边县建材市场 地址:榆林市定边县西环路西50米

25.绥德县粮油市场 地址:榆林市绥德县文化大街与西山大街交叉口东100米

26.长虹建材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望湖东路与驼峰北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27.双家湾建材市场 地址:榆林市靖边县芦河路北123号附近

28.乙鑫建材市场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人民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