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女生遭扒光”案宣判 主犯获刑6年半

  原标题:连云港“女生遭扒光”案宣判 主犯获刑6年半

  新京报快讯 5月11日,江苏连云港电大一女生多张被扒光衣服的照片在网间热传,此后,5名涉案嫌疑人被连云港市海州警方控制。

  日前,连云港海州法院以故意罪和强制妇女罪判处本案主犯郑某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其他四名被告被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者被以强制妇女罪起诉

  新京报记者此前获悉,5月11日上午,学生孙某向机关报案后,郑某、杨某、封某、万某、赵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拘。6月18日,5名嫌疑人被检方。其中,杨某、封某和万某3人案发时仍为未成年人。10月13日,该案在海州法院少年庭不公开开庭审理,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均到庭参加庭审。检方称,被告人郑某因琐事与人孙某产生矛盾,于5月10日晚上召集多人将孙某带至一宾馆里进行,并拍下照片传至网络。检方认为,郑某等4名嫌疑人聚众以手段强制妇女,其行为已经我国刑法相关,应当以强制妇女罪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赵某虽然整个过程没有参与,但是明知事情结果,却采取了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与其他4人一起以故意罪追究刑事责任。五被告人最高被判六年六个月日前,海州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等5人故意他人身体,致人孙某轻伤一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罪。郑某、杨某、封某、万某聚众以手段强制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妇女罪,系共同犯罪。其中,上述杨某、封某、万某等3人在实施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海州法院最终以故意罪和强制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郑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以故意罪、强制妇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故意罪、强制妇女罪,判处万某和封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故意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担任案件审判长的少年庭庭长李保群称,全国多起同类学生案件中,鲜有嫌疑人被的情况,其希望通过此案的审判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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