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代表刘坤被采取刑事措施 曾系下属

  陕西省代表、榆林军分区原刘坤9月30日被许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华商报》报道,9月30日一早,陕西省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代表刘坤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公开简历显示,刘坤,1959年9月生,陕西延安人,研究生学历。

  他曾在1990年至1999年在陆军第47集团军部宣传处任副团职干事、处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公开资料显示,在1990年到1993年间担任陆军第47集团军军长。

  此后,刘坤历任陕西省咸阳军分区部主任、咸阳军分区副,安康市委常委、安康军分区,榆林军分区,2011年2月到2014年9月,刘坤出任榆林市委常委、陕西省榆林军分区。

  去年9月16日,榆林军分区举行宣布命令大会,陕西省军区部主任黄富强了关于任命史建国为榆林军分区委员,免去刘坤榆林军分区委员职务的命令。

   刘坤简历:刘坤,男,汉族,1959年9月生,陕西延安人,1979年3月加入中国,1973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73年9月至1976年12月,宜君县黑家河插队;1976年12月至1987年9月,步兵第五十六师一六七团员、二机炮连副、二机炮连、后勤处协理员(其间:1983年6月至1984年7月参加西安学院大专班理论专业学习);1987年9月至1990年12月,步兵第五十六师部宣传科副科长;1990年12月至1999年5月,陆军第四十七集团军部宣传处副团职干事、处长(其间: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9年5月至2004年5月,陕西省咸阳军分区部主任(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参加国防大学研究生学院宣传理论专业学习);2004年5月至2006年7月,陕西省咸阳军分区副委员;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安康市委常委、安康军分区委员;2007年6月至2011年2月,陕西省榆林军分区委员;2011年2月至2014年9月,榆林市委常委、陕西省榆林军分区委员。(简历来源: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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