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疯涨”渐成主流 “淘宝”模式运毒加大打击难度

  中新网重庆6月25日电 (刘贤 封雪)25日,记者从重庆第一中级获悉,近年来,毒品犯罪数量呈逐年增长之势,各种新型毒品不断出现,逐渐成为主流;毒品案件的犯罪手段、贩卖渠道更趋于隐蔽;累犯、再犯情况严重。2014年,该院共受理毒品案件358件,较上一年度增长28.78%;2015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毒品案件206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0.7%。

  新型毒品“疯涨”渐成主流

  新型毒品也称之为“合成毒品”,如、等,是以化学合成为主的一类药品,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吸食者产生更强烈的依赖,因此更易成瘾,且新型毒品具有强烈的“致幻性”,易引发其他犯罪。

  重庆第一中级调研称,不同于传统毒品、等需要专业工具和制毒场所的繁琐条件,新型毒品制作方法简单、配方容易获取,“造价”更低、利润丰厚,正逐渐成为制贩毒品案件的主流。

  重庆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理因吸食新型毒品后实施的故意、故意、交通肇事等犯罪屡见不鲜,如该院审结的黄某某故意案和郑某某故意案,均是在吸食新型毒品后实施的。

  毒品运输“淘宝”模式

  为最大限度获取利润,犯罪不断变化和更新运毒、藏段,通过互联网等方式确定交易信息,用支付宝、网银等付款,通过快递伪装毒品,让快递员送货上门,实现“人毒分离”、“钱货分离”。

  2015年初,被告人游某、袁某共谋从广东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运回重庆贩卖牟利。同年2月,游某在东莞购得甲基苯丙胺后,将装有甲基苯丙胺的音箱从该市石碣镇通过天天快递寄回重庆,并将快递单号告知袁某。同月6日,机关在重庆沙坪坝区天天快递取件处将前来收取快递的袁某抓获,查获甲基苯丙胺5857.1克。同日,游某在东莞被抓获。

  除使用更为隐蔽的互联网犯罪手法外,犯罪还将高科技手段,如先进通讯设备、电子技术以及化学、医学知识等运用到毒品犯罪活动,给打击毒品犯罪带来难度。

  累犯、再犯情况严重

  2014年,重庆一中院判决生效的毒品犯罪涉案人数487人,其中累数为163人,约占总数的33.4%;毒品再数为92人,约占总数的18.8%,既是累犯又是再犯的人数为73人,约占总数的15.1%。

  如2013年2月6日,被告人吴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3年2月26日刑满。后因涉嫌犯运输毒品罪,于2014年5月8日被。

  被告人鲁某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4年4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2009年5月22日刑满后,因再次涉嫌贩卖毒品,于2014年9月20日被。

  记者了解到,在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重庆一中院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展示禁毒工作,普及禁毒知识,尤其针对青少年、社会无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重点宣传。

  此外,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第一中级于24日集中宣判了6起涉毒案件,其中3人被依法判处死刑,5人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效地打击了毒品犯罪,了毒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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