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产品专卖店经营范围及鹿产品做成膏

记者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官方网站获悉,该厅近期组织抽检19类食品共53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2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在不合格样品中,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吉林省大安市江信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弱碱性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17),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称吉林省宇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29),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标称吉林省宇泷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30),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标称大安市嫩江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嫩江泉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29),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标称大安市嫩江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嫩江泉饮用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3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吉林省日月泉矿泉水有限公司辉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松海泉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月泉饮用天然矿泉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9-08-17),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七、白山市浑江区特产城林源春长白山食品城销售的标称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源春干红葡萄酒(750mL/瓶、酒精度:10%vol),酒精度不符合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八、磐石市河南街宋晋玉食品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蓝兹饮品有限公司(出品商名称:吉林惠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冰酒(500mL/瓶、酒精度:12%vol),酒精度不符合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九、通化欧亚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梅河口市富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200g/袋、图案商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十、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鹿归春鹿产品专卖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鹿乡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鹿心地龙葛根颗粒固体饮料(96克(8克×12袋)/盒、鹿归春商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通化、大安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长春、梅河口、磐石市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新闻多一点: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于冷冻饮品打开包装后要尽快吃完,如果没有吃完,贮存于冰箱中也不要时间太长,避免细菌感染。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如抵抗力差的老人和小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体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当所致。

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饮料中固体饮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食品防腐,延长食品保质期或者弥补食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

来源:彩练新闻

 

 

2月22日,长春市食药监局双阳分局联合鹿乡镇政府召开了诚信鹿乡建设工作暨鹿产品市场专项整治通报会。

据了解,2018年12月20日开始,由区食药监分局牵头,双阳区成立了7个职能部门、8个乡镇组成的联合领导小组,全面推动鹿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采取召开鹿产品生产经营者大会、监管执法人员入户宣讲、对从事网络经营的鹿产品经营者进行登记备案、强化快递物流管理、对鹿产品生产经营者网页制作信息和对外发布广告的监测管理等方式规范鹿产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鹿产品市场生产经营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会议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未取得批准文号或者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鹿胎膏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鹿鞭膏的、生产销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的鹿产品的、未取得批准文号以灌装胶囊方式加工销售鹿产品的等9种鹿产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解读。要求鹿产品生产经营者以不碰红线、不触底线的态度,树立我诚信产业兴、产业兴我受益的理念,为双阳区梅花鹿特色产业发展、为鹿乡镇特色小镇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晓冬

编辑:吴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