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声称:国安法显示未正确认识两岸地位

  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一日表决通过了新法

  核心提示:7月1日,全国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新《法》。新国安法提“港澳台统一义务”。港台和人物纷纷发声。其中,“”副院长洪秀柱新国安法将地位与港澳并列,引发的高度“疑虑”不满,充分显示仍然没有“正确”认识两岸应有的地位。但正如所言,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全体中国人的义务,其中当然包括两岸四地的所有人民。两岸统一是大势所趋、和平发展经得起,这不会因为个别呛声《法》而起什么变化。

  全国常委会第15次会议7月1日通过了新《法》。与旧版相比,新国安法涉及范围更广,除防范、和惩治、国家、和泄漏机密等行为外,还提及边防、海陆空、金融和经济体制、粮食安全、能源及网络信息安全、教等多个新领域。

  新国安法提“港澳台统一义务”

  新法对“”的定义也更广泛: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和不受内外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新国安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和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四十条第三款,“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的责任”。

  根据基本法、澳门基本法,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三外,不在两个特别行政区实施。因此,新国安法不在港澳实施。

  港媒呼吁加快本港立法 部分发呛声

  针对新国安法,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这部法律不会在实施。但作为国家一部份,有责任和义务。而履行这些义务和责任的方式是通过《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即由自行立法,任何、国家、叛乱和中央等行为。但现届没有计划对二十立法。

  对此《》称,国安法其已包括在内,忧虑中央可藉此要求特区配合,如收集、转交一些可能危害的团体资料,或他们入境,此举可致“人的空间进一步收窄”。

  《》还称,多个新闻团体要求刪除新国安法提及部分,这些团体“担心根据新国安法,要承担跟内地地方同样责任,可能目前在港但在内地属非法的组织。”

  《南华早报》则报道,泛民“饭盒会”召集人、党梁家杰指,《国安法》提及可理解为要向施压,因为回归18年仍未就23条立法,因此要提醒有此责任。

  针对这些言论,《》引用全国港澳研究会、博士宋小庄亦的话表示,《国安法》清楚列明中国有义务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也是中国境内一部分,即使《国安法》未有在实施,但港人在作任何违反《国安法》的事情,包括、鼓吹港独等行为,回到内地亦需负上相关刑责。

  《信报》创办人林行止也刊登评论文章,称“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回话,让人摸不着脑袋,既说作为国家一部分,有责任和义务透过本地立法以,但是他这届却无计划就第二十立法。这岂不?因为自从《基本法》一九九七年实施开始,特区便有责任根据第二十进行立法以履行宪制责任。特区责无旁贷,及早应命立法是唯一的选项!”

  台媒关注新国安法 回应消极

  一向鼓吹的《时报》援引发言人郑运鹏的话称,“()片面将纳入《法》这种做法完全不尊重人民的感受,要求应该针对这个立法做出严正的响应、捍卫的利益跟。”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去年强调过,“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包括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决定。”而郑运鹏则妄称“前途应该由2300万人民决定”。

  而台“中央社”则刊文转述了洪秀柱对于新《法》的观点。洪秀柱发表声明称新通过的国安法不尊重“中华”存在事实,也不能对“中华”有法律效力。

  “”副院长洪秀柱

  洪秀柱新国安法将地位与港澳并列,引发的高度“疑虑”不满,充分显示仍然没有“正确”认识两岸应有的地位。

  《中国时报》更是引用洪秀柱的话称“新《国安法》第11条,显示两岸矛盾与不信任并不会因为民间频繁交流而减少。”

  洪秀柱主张,两岸是平等宪权关系,双方应相互尊重,在两岸和平发展期,彼此制订涉及对方政策时,应多考虑对方人民感受,避免彼此情感与互信。

  台联党在圆山饭店前“”新国安法

  《经济日报》报道称,台主委夏立言1日接受采访时说,此举(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和在内的共同义务)对“很不礼貌”。

  对此中评社刊文称,“还有一些人认为《法》是以法律片面改变台海现况,会对造成负面影响。我们认为,这是多虑了,是过于了,和平发展经得起,不会因为方面不接受《法》而起什么变化。”

  正如所言,新《法》是以来,为适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国以法律形式确立总体观的重要举措。该法律对的任务与职责,制度,保障,、组织的义务和等方面作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全体中国人的义务,其中当然包括两岸四地的所有人民。两岸统一是大势所趋、和平发展经得起,这不会因为个别呛声《法》而起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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