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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记者从淄博高新区8月、9月份环保环卫工作调度会上获悉,高新区出“八招”进一步提高治污标准、强化治污措施,全力扭转当前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被动局面。

在扬尘污染管控上重拳出击。为抓好建筑工地(含拆迁工地、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每周将组织开展不少于3次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8个100%”管控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施工便道必须硬化并定期冲洗;土石方或拆迁作业必须采取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等,并配备“雾炮”和塔吊喷雾设施;裸露土地必须覆盖,安装经过质控的PM10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为抓好城市主次干道扬尘防治,实施深度保洁,严格落实“每日三冲三洗扫”作业标准,确保机动车道尘土不超过3克/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和辅道不超过8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过10克/平方米,做到路见本色,以克论净达标,确保今年70%城区主次干道实现深度保洁,2020年全部实现深度保洁。为抓好重要路段、县乡公路扬尘防治,对5条县乡公路尤其是主要路段2019年全年实施强化保洁,确保地面尘土不超过20克/平方米,做到路面清洁,无垃圾;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

在餐饮油烟治理上持续发力。集中力量每周定频次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餐饮油烟未经处理、露天烧烤、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服务单位、流动性摊位、所有无油烟净化装置的固定餐饮摊点,依法取缔、决不手软,确保9月20日前重点区域内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流动摊位取缔到位。

在移动源管控上分类施策。为抓好重型柴油货运车辆管控,按《关于开展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9月至10月在高新区开展24小时常态化联合执法,在G205(山深线)、G309(青兰线)、G233(克黄线)等重点路段,对公路货运车辆和城市工程运输车辆开展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改装改型、冒黑烟等严重违法行为。为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组织部门对高新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摸底排查和编码登记,修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划定方案;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停止作业,并依法依规处罚。为抓好渣土车管控,职能部门加大联勤联动力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篷盖或篷盖不全、车辆进出工地冲洗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在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上精准出击。集中力量开展企业无组织排放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对工业自查自纠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粉性(粒装、块状)等起尘物料未实现密闭储存、输送、装卸的,生产中仍然有肉眼可见烟尘等情形的,一律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运输、装卸、生产、使用粉性(粒装、块状)等起尘原辅材料的企业,厂区内道路必须采取冲洗措施,每天至少冲洗一次,坚决杜绝扬尘污染。

在秸秆焚烧管控上不出问题。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9月份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园区(办事处)派人驻村驻点,严禁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行为。

在结构调整上持续加力。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整合,明确年度关停淘汰机组数量,加快推进关停淘汰为加快推进建材、化工综合整治,按照明确的“三个一批”清单和时间节点,9月底前停止生产,年底前关停到位。

在重污染天气应对上对症下药。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因子实施重点管控,切实降低污染峰值。全面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照分级管控要求,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和应急公示牌,在厂区公示栏进行公示,明确减排措施、停限产生产线及停限产设备、停限产时段、企业责任人督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切实做到可行、可查、可检测。

在“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上巩固提升。组织开展对所有生产型企业大排查专项行动,严格按照近期印发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方案》要求,按无问题企业、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和疑似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等三类情况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分类造册、因企施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法用地、建设、手续不完善且排放超标等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提升类企业加快手续补办进度,严格按要求督导完成整改、复产;对污染治理方面设备落后或管理粗放的整改提升类企业,督导实施停产治理,治理完成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复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王亚男通讯员王盛利曹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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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淄博11月21日讯11月21日,记者从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新一期《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中获悉,10月淄博市良好天数17天,同比减少9天。重污染天数0天,同比持平。

10月淄博大气环境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及同比改善分别为:二氧化硫(SO2)1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0.0%;二氧化氮(NO2)4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2%;可吸入颗粒物(PM10)9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9.4%;细颗粒物(PM2.5)51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8.5%;一氧化碳(CO)1.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O3)160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10.3%。全市综合指数为5.63,同比改善4.6%。10月全市平均降尘量为4.2t/km2•月,其中,降尘量最高的是桓台县华沟点位,为6.8t/km2•月,最低的是张店区人民公园点位,为1.6t/km2•月。

良好天数最多的是沂源县,为22天,最少的是淄川区,为16天。除临淄区同比持平外,各区县均呈恶化趋势,其中淄川区恶化程度最大,同比减少11天。

本月各区县重污染天数均为0天,同比持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文昌湖区,为40μg/m3,最高的是张店区,为56μg/m3。5个区县呈同比改善趋势,其中,文昌湖区改善幅度最大,为14.9%;6个区县呈同比恶化趋势,其中,淄川区恶化幅度最大,为36.8%。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沂源县,为77μg/m3,最高的是临淄区,为105μg/m3。7个区县呈同比改善趋势,其中,临淄区改善幅度最大,为16.7%;4个区县呈同比恶化趋势,其中,高青县恶化幅度最大,为22.4%。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沂源县,为10μg/m3,最高的是淄川区和周村区,为18μg/m3,各个区县均呈改善趋势,其中,文昌湖区同比改善幅度最大,为60.6%。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最低的是沂源县,为22μg/m3,最高的是张店,为53μg/m3,10个区县呈改善趋势,其中,沂源县改善幅度最大,为26.7%;高青县呈恶化趋势,同比恶化幅度为6.3%。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好的是沂源县,为4.34,最差的是临淄区,为6.00。7个区县呈同比改善趋势,其中,周村区改善幅度最大,为15.0%;4个区县呈同比恶化趋势,其中,高青县恶化幅度最大,为15.5%。